一、基本情況
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是對供應商的資質、業績等信息及現場生產情況進行核實確認的活動,目的是減少供應商制作投標文件時的重復性勞動,提高評標工作效率。供應商可自愿參加核實工作,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將向所有參與核實的供應商確認反饋“核實結果信息”。
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后,供應商隨時登錄ECP平臺查看,并在ECP平臺上公示,接受監督。核實過的資質能力信息,供應商投標時直接在線應用,極大提高投標工作的效率及準確性。
二、工作內容
核實的內容主要包括供應商的基本信息、財務信息、報告證書、產品業績、研發設計能力、生產制造能力、試驗檢測能力、原材料組部件管理、售后服務和產能情況等。
核實的依據主要是相應品類的供應商資質能力信息核實規范及指南,以及相關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企業標準等。
三、工作流程
1.國家電網總部及各省公司在ECP平臺發布資質能力信息核實公告。
2.供應商提出核實申請,并將信息錄入ECP,并利用網盤提交支撐材料,供專家進行核實。
3.專家對供應商填報的資質能力信息進行文件核實和必 要的現場核實。
4.完成核實后,供應商對核實情況進行在線確認。
5.在ECP平臺公示核實過的信息,接受各方監督。
6.公示結束無異議后,供應商隨時登錄ECP平臺查看核 實過的信息,并在投標時在線應用核實信息。
具體核實的范圍及注意事項,在相關核實公告中均有明 確表述,供應商可根據需要查閱。
四、計劃安排
國家電網公司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發布下一年度的核實計劃安排,2022年供應商核實工作計劃已經在ECP平臺發布(2021年11月24日),核實的范圍主要包括材料營銷類、設備類、配網物資類、水電工程服務以及電網工程服務等類別,不同類別的核實時間也進行了明確,方便供應商提前準備。
國家電網公司“助力實現‘雙碳’目標,持續優化營商環境”,供應商錯過年底計劃的批次時間,或參加了批次核實但生產條件又發生較大變化的,可以隨時提出申請。國家電網公司將具體實施單位隨時受理資質核實申請,合理安排補充的核實批次,更好滿足供應商需求。